我市公安英模和立功集体代表载誉归来 于海副市长到机场迎接
5月24日上午,赤峰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海到玉龙机场迎接载誉而归的我市公安英模和立功集体代表,并组织召开座谈会,代表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向他们表示祝贺和慰问。
5月19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在这次表彰中,我市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何维峰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红山区公安分局户政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宋辉、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中士孙晓光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松山区公安分局向阳派出所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荣誉称号。5月23日,自治区李纪恒书记和布小林主席等领导会见全区受表彰的英模和立功集体代表。
座谈会上,英模代表何维峰简要汇报了自治区党委政府接见情况和个人获奖体会。在听取代表发言后,于海副市长指出:何维峰、宋辉、孙晓光三位同志和向阳派出所,获得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表彰,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高规格接待,是赤峰公安工作的骄傲,也是全市民警的杰出榜样。
于海副市长强调,全市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弘扬主旋律,宣传正能量,选好正方向”。要坚持总书记对公安工作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要求,一定要把英模的精神提炼出来,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精华总结出来,把英模的精神代代传承下去。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模范人物,特别是宣传受到全国表彰的、杰出的公安民警代表。要通过典型宣传,弘扬正气、激发士气、凝聚斗志,在全市公安系统中形成一种树立典型、学习先进、弘扬先进的强烈氛围。
于海副市长还对功臣模范代表和全市公安民警提出了殷切期望,他希望英模代表以这次获得的荣誉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来做好本职工作,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和良好的形象进一步在全市公安队伍中带好头、树好样子,推动赤峰公安工作再获荣誉、再创佳绩。
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魏清军,红山、松山、元宝山区公安分局以及市局办公室、政治部、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陪同迎接并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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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政治部
编辑/宋旭波
审核/杜江